手足勾引 言语调戏

王振忠新书《斜晖脉脉水悠悠》里有两篇文章讲绍兴师爷,非常精采,一篇题为《一张苦嘴,一把笔》,另一篇是《作幕吃儿孙饭》。清代人学当刑名师爷也叫“习申韩之学”。“申”指申不害,“韩”即韩非子,“申韩之学”就是“法家者流”,周作人所谓“师爷笔法的成份从”用得最巧妙,因为两个虚词造出了朦胧感,可以闪烁其词,罗织罪名。从字面上看,那男子真是又“言语调戏”,又“手足勾引”,大可“杀无赦”。

师爷都靠搬弄文字语言吃饭,书要读得多,脑筋要灵。有一位绍兴师爷说:“我们这些人因科举扬名不成,转而寻找职业谋生,只有习幕一途,与读书最为接近,所以从事的很多”。这些高手化鹿为马,指红为白,造孽不少,所谓笔孽深重,冤仇越结越多。莎士比亚有一齣戏就说要杀绝天下律师(“The first thing we do, let's kill all lawyers”)。都头武松在紫石街杀嫂祭兄,在狮子桥酒楼斗杀西门庆,拎着两个血淋淋的人头到县衙投案自首。虽说“奸案格杀勿论”,前提是“奸所登时捉获”,那是“捉奸要拿双”。西门庆的两个小舅子正好用了“尸分两地”而不是通奸场所捉双去入武松的罪,武松终於脊杖四十,脸上刺了两行金印,发配孟州牢城。

王振忠说,武松要是碰上一个善辩的师爷,或许可以逍遥法外,免受皮肉之苦和牢狱之灾。光绪年间捉到奸情。这是强辩,却辩赢了。文字可以这样狡狯,师爷夜里还睡得着觉才怪。

有个民妇与人通奸,奸夫杀死其夫,县令因民妇非同谋,只以“七出”处置。某师爷说,《春秋》有诛意之法,赵盾不讨贼,就等於弑君;许世子不尝药,就等於弑父。据此,淫妇不可纵容。结果处以死刑。从此,这个民妇变为女鬼,天天来讨师爷的命,师爷不堪所缠,死了。